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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葡亰8883·(ent) - Apple App Store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
2023-02-17 11:35  公卫学院

为规范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和答辩的组织工作,根据《湖北医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》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对开题和答辩的组织过程作出以下补充规定。

一、组织与管理

1.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开题、预答辩工作由导师负责安排,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、答辩工作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。

2.由导师组织的论文开题、答辩,导师是第一责任人,须在每年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举行,提前两周向学院提出申请,学院进行形式审查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(一)递交申请材料

1.申请组织开题

提交以下材料:《开题答辩申请表》,《预开题记录》,《导师组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、答辩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

2.申请组织学位论文答辩

提交以下材料:《培养终审考核评价表》,《预答辩记录》,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》,《导师组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、答辩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。

(二)申请审核

教科办(或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)按学校要求审核研究生开题(答辩)资格;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的答辩委员会名单,随机抽取5名组成答辩委员会。

(三)活动组织要求

通过学院审核之后,导师将开题(答辩)安排提前对外发布,并提醒答辩委员会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、答辩严格把关,按学校规定完成相关环节工作。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向教科办(或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)报送相关材料。

答辩费用标准按学校规定支出,其中,外请评委费用,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支出,报账手续由研究生导师负责;校内评委工作量,由研究生导师报到教科办(或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),年底统一发放。

导师未按要求申请、自行组织的开题、答辩,结果无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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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三年二月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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